第453章 落后3(3 / 3)

坊、布匹、吃食等各行各业都深受其害,提出要推行“专利法”,以官府之力公开保护发明创造者获取报酬。

专利法规定,无论个人还是商户,只要有发明创造他人没有之物,或改进原物的形状构造,使其更便利,都可向官府提交文书,在官府留册后,就获得十五年的独占权,他人未经专利所有者授权,不可私自盗用。

凡违法者,需五倍赔偿给专利所有人。

此奏疏一送到内阁,胡益就给挑了出来。

当书肆之事一传出,胡益就知王申等不及要动手了。果然,后续发展就是朝着推行这条律法而来。

待到王申上疏,胡益便可顺理成章将此事拿出来在内阁商议。

刘守仁早对王申不满,此时见是王申上疏提议,必要拦上一拦:“若此律法通过,那些个以此为生的老百姓又该如何是好?难不成要让他们饿死?”

胡益反驳:“此律法恰可以将商业纳入我朝廷的管辖,乃是良策,牺牲的也不过一些无良商贩。”